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6、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市南区检察院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检察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反映相关问题。
受理意见建议、反映相关问题的时间:
2021年4月14日—2021年6月30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举报电话:0532—83011862
举报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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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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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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