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检察院与区金融监管局举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座谈会


[日期:2021-05-21 08:39:00]
来源:
作者:

市南区检察院与区金融监管局举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座谈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于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啦!它是我国首个由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非法集资的行政法规,相较于司法解释,它更注重于协同调动各政府部门的力量对非法集资行为进行防范和处置,有利于对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行为“源头预防”。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5月21日上午,市南区检察院与区金融监管局举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座谈会。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钦利,区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欣,以及双方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双方通报了近年来市南区金融监管和金融检察工作开展的情况,共同研判形势、分析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打击和防范金融犯罪进行了深入交流。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钦利表示,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妥善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将加强对办案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坚持“穿透式”办案理念,既精准惩治金融犯罪,又真正保护金融创新;将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办案始终,最大限度挽回人民群众的损失,做好释法说理和情绪疏导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将加大对金融犯罪发案原因的分析研判,主动剖析金融监管、执法司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积极制发检察建议,共同筑牢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防线。
     区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欣表示,区金融监管局将继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以人民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方式讲解金融安全知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将进一步加强与区检察院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为抓手,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保障金融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