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田志峰行贿案一审判决


[日期:2018-03-21 14:20:00]
来源:
作者:

    近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田志峰行贿案,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田志峰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Copyright © 2017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7022784号-1

技术支持:山东大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