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检警出台工作意见 全力破解非法集资案件追赃挽损难点


[日期:2020-06-03 1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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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检警出台工作意见
全力破解非法集资案件追赃挽损难点

    近年来,市南辖区内的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去年市南区院办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占全市办案量的48%。这类案件呈现出了侵害的群体面广、造成的财产损失巨大、作案手段多样化新型化、案件证据收集司法认定难度大、追赃挽损率偏低等特点。如何精准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防范和化解矛盾隐患,成为市南区院工作的重点课题。
    市南区院结合前期办理此类案件的经验,依据两高关于办理非法集资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和刑事政策,近期与公安市南分局会签《关于在办理非法集资案件中加强追赃挽损、信访维稳工作的意见》,力争通过检警担当作为,共同破解办理非法集资案件中追赃挽损的难点,全力化解金融风险。
    该《意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检警协作,在提升办案质效的同时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
    一是厘清非法集资案件的司法认定难点。针对辖区内非法集资案件复杂性、新型性的特点,结合此类案件法律适用、案件定性的难点,梳理了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最新判例,重点从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标准、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认定标准、涉案单位中职务分属不同层级的犯罪嫌疑人犯罪数额的认定等方面,厘清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裁量标准,为侦查取证和追赃挽损指明方向。同时,明确了检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方式,加强检警的相互沟通和配合,提升精准打击力度和办案效果。
    二是明确侦查取证追赃的工作要点。针对非法集资案件取证难度大、会计账册凭证混乱、记录日趋电子化等特点,从犯罪主观故意、具体实施行为到犯罪数额等方面,细化了非法集资案件的取证、追赃工作要点,晰明以前办案工作中的诸多模糊认识。确定了非法集资类案件专项审计报告的标准化,包括审计主体资质、审计的客观依据、审计结论的事项以及时限等,使专项审计报告成为案件认定、追赃退赃的客观有效依据,提高追赃挽损的准确性。
    三是压实侦诉各环节追赃责任。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通过审讯、询问证人、查询等方式,全面彻查涉案财产的下落,第一时间采取法律措施查封、扣押、冻结发现的涉案财产,最大限度保障涉案财产的安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查封扣押的涉案财产全面审查,严格把握法律政策标准,提出精准的处置意见,全力帮助集资参与人追赃挽损。对集资参与人提供的有关集资款去向、赃款赃物下落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根据查明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是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鼓励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退赔、争取被害人的谅解,将犯罪嫌疑人认罪、退赃情况作为从宽处罚的重要依据,释明从宽的幅度,让犯罪嫌疑人对从宽处罚有明确的预期,提高其认罪退赃的积极性。对在涉案单位中担任职务层级比较低的犯罪嫌疑人,符合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个人涉案金额在一定数额以下等情形的,可以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
    该《意见》还对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通过媒体发布公告,通知集资参与人限期到公安机关报案;对公司总部在市南区的非法集资案件加强外地协查等工作,从有利于保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制定了具体措施。
    今年以来,市南区院提起公诉的非法集资类案件犯罪嫌疑人中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51人、占80%以上,依法不批准逮捕6名全额退赃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对2名逮捕后全部退赔、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通过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敦促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金额共计6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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