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积极开展支持起诉 为弱势群体打官司撑腰鼓劲
“谢谢检察官!你们支持起诉使我更有底气了,我打赢官司了!”近日,居民阿强(化名)专门打电话向检察官表示感谢。一声感谢,寥寥数语,传递了群众的心声。
为群众办实事
市南检察一直在路上
案 情 回 顾
2019年的一天,一路口发生惨烈的交通事故,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由肇事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害人的亲属阿强等人与肇事车辆所属公司经多次协商,均不能达成赔偿协议。阿强等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市南区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支持其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判决对方赔偿相关费用。
该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核实,阿强等人作为被害人的法定继承人,有要求肇事司机、肇事司机所属公司及其承保公司承担民事赔偿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向区法院发送支持起诉意见书。区法院最终判决肇事司机所属公司及其承保公司共支付赔偿金70余万元。
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加规范、有效地开展支持起诉工作,该院联合市南区民政局、市南区妇女联合会、市南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民行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了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
2021年以来,该院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7件,发出支持起诉书5件,充分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下步,该院将继续以支持起诉为依托,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为民办实事走深走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支持起诉是指针对老年人、妇女、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民事权利遭受侵害,虽有起诉意愿但因客观原因难于或者惧于起诉的,人民检察院支持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参与诉讼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