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市南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钦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青岛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
一、立足全区工作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先后出台服务和保障西部老城区复兴发展等工作意见,获区委、区人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7次,其中服务保障时尚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区建设意见被区委主要领导批示印发全区学习借鉴。健全经常性联系企业、涉法调研服务等工作机制,深入海天中心等重点项目开展同步监督预防,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90余次、协助完善管理制度70余项,着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中交一航局等5家企业因我院服务发展履职到位送来致谢锦旗,全国人大代表孙明波在《检察日报》刊文肯定我院工作做法。
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聚焦时尚经济发展,出台依法保障和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两个意见,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等专项活动,依法批捕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等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品牌经济发展的犯罪嫌疑人19人,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影响产业发展的犯罪嫌疑人32人,为推动形成统一透明、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与公安、法院会签《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案机制》,批捕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51人,起诉48人,起诉金额25亿余元,依法维护金融稳定,保障金融安全。
着力保障民生维护民利。围绕“食安市南”建设,与公安、食药监局会签文件,办理了在售卖粮食上喷洒“敌敌畏”、非法经营疫苗、药品等多起危害食药安全案件,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围绕“美丽市南”建设,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7件,对淘汰高污染黄标车补贴发放中违法行使职权、导致国家财政损失近300万元一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同时按照市院要求,向市北、李沧、崂山区院移送案件线索,相关院根据移送线索提起公益诉讼3件。围绕“诚信社会”建设,通过执行监督,建议法院将长期故意隐匿、转移财产,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2起案件移送公安以“拒执罪”立案侦查,对“老赖”形成强大震慑,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开拓了检察监督的新方向。
二、积极投入平安市南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力维护公共安全。以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赌涉毒犯罪等为重点,共审查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32人、起诉632人。依法批捕起诉非法上访扰乱社会秩序、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以及窃取、泄露公民信息等犯罪嫌疑人54人;从快批捕了刘守保等4人在地铁施工中非法存储爆炸物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9人,其中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4人,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全力促进社会和谐。认真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认罪认罚的323人全部服判、无一上诉。与公安、法院联合创建刑拘直诉机制,59名轻罪案件嫌疑人均在30日拘留期内被起诉、判刑,实现轻案快办,《检察日报》《青岛日报》等多家媒体专题报道,内蒙古、四川、云南及我省多个政法单位到我院学习工作经验。妥善处理群众信访600余人次,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办理的武胜刑事申诉案被评为全省精品示范案例。首创对生活困难的未成年当事人、民行案件当事人、社区服刑人员“三位一体”司法救助办法,省院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各级院参考借鉴。我院连续四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全力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着眼于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全市首家“派驻社区矫正管理局检察室”,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0件,规范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工作。对可能有争议的案件,公开听证34次、检察宣告15件,深度释法说理,使当事人心悦诚服,确保案结事了人和。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与区司法局、教体局、妇联、团委开展联建,举办“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毒品”等主题法制课堂、模拟法庭30余次,开展“反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保健品虚假宣传”等社区普法50余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确保了干警队伍在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圆满完成了各项转隶工作任务。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突出办案重点,注重办案质效,立查贪贿案件22人,渎职侵权案件10人,同比上升14%,其中处级以上要案8人。依法查办了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原调研员段松海等13人在公交车采购、报废领域行受贿窝案;查办了青岛高科园房地产建设开发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顾少民等4人在工程建设领域贪贿窝案;查办了市北交警大队原交警孙晓龙滥用职权,与11名社会人员结伙诈骗车保理赔金330余万元案,有力震慑了同类犯罪,全市保险理赔报案数同比下降2000余起,青岛保险业反欺诈中心送来锦旗致谢,做法被省院刊发推广。查办的青岛供电公司建设部原副主任梁勇等5人受贿、单位行贿案被评为全市精品案件。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围绕职务犯罪源头治理,在60余家预防协会单位开展廉政征文评比,在市教育系统、市建筑工务局等单位进行警示教育32场次、受众1万余人次;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与市邮政公司联建4个工作站,聘请了20名志愿者,走万里路,访百家情,连万户心,传播廉洁正能量。围绕重点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等重大事项,为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3万余次,建议取消了3个单位的市场准入资格,有效阻止了污点企业进入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围绕办理的典型案件深度研判剖析,向多个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4件,为遏制减少腐败犯罪发挥积极作用,预防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刊发推广。
四、突出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充分发挥审前检察主导作用,纠正侦查违法18件、监督立案9件、追捕追诉42人、监督撤案4件、不批准逮捕138人、不起诉7人,侦查监督工作得到市人大内务司法委调研组的视察肯定。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为25名在押人员依法变更强制措施;重视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就强制医疗解除程序等问题向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有效规范了强制医疗工作。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请抗诉6件,法院已改判3件;对6起久押不决案件进行监督纠正,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强化民行检察监督。争取区人大常委会支持,通过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决议》,共办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47件,促进了依法行政。办理诉讼程序违法监督、生效裁判监督等各类民行监督案件79件,其中成功办理2起最高检指定管辖案件。在5个工作日内迅速办结了一起九旬伤残革命军人葛文斌申请监督案,为其追回45万余元治病救命的欠款;办理的劳动仲裁申请监督案,农民工吴泓毅在我院受案4天内即收到了拖欠2年的工资款。办理的刘桂堂与青岛9家公司股票交付请求权纠纷虚假诉讼类案获评全省“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经验代表青岛在省院作典型发言,3篇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刊发,荣获全国“基层民事行政检察推进年活动”先进单位,成为全省获此殊荣的3个基层院之一。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深化未检“FLY(飞翔)”品牌创建,对涉罪未成年人倾注更多司法人文关怀,依法宽缓处理10人,促其重新回归社会。率先研发“青少年心理发展评估系统”,为受伤害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测评、疏导和治疗,被评为全省涉罪未成年人品行评估试点单位、全省检察“一院一品”优秀创新项目。未检工作在省关工委调研中作典型发言,受到省院、市关工委领导的视察肯定;获评全省首批未检联系点、青岛市青少年维权岗标兵单位。
五、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内涵,组织开展“党性大讲堂”和主题党日活动,2次邀请省委讲师团专家到院授课;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党章党规规范言行,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打造了“山东省理论宣教基地”,被青岛党建频道采访报道。班子成员发挥“头雁效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落实“两个责任”,驰而不息纠“四风”,开展轮值带班督察,把落实“八项规定”常态化,获评全省“无违法违纪 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先进单位。
全面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快构建全新检察权运行机制,进入员额的班子成员全部带头办案,“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体系初步建立,做法得到省院司改督察组的高度评价。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模式,组织干警赴浙大、厦大研修,深入开展大规模岗位练兵、比武竞赛等活动,干警的业务素养不断提升,研发的“案款智慧管理系统”、“物联网”涉案财物规范管理系统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 360余篇调研宣传稿件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40余项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省市院等上级机关刊发推广,获全省检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3次获全省新媒体评选一等奖,30余名干警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全省检察人才、全市公诉业务标兵、最美检察官等称号。
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主动抬高标杆、瞄准一流,积极开展“提振干部精气神 真抓实干勇担当”活动,引领干警凝心聚力、实干进取,掀起争先创优新高潮。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以工作部署“扣扣子”、责任履行“担担子”、任务落实“钉钉子”的刚性执行力,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制定囊括绩效考核、业务流程、机关管理等全方位的21个制度规范,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氛围,实现对办公、办案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
各位代表!我院工作取得的发展与进步,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呵护关爱、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我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差距,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依然存在,纪律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干警的综合素质还不能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院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
2018年,区检察院总的工作目标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检察工作发展,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为己任,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全面构建检察监督新格局为抓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奋发有为,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率先走在前列,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注重服务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分析研判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司法需求,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发展第一要务来谋划、定位和开展。围绕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保障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惩互联网金融、证券期货、房地产等领域违法犯罪;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监督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卫碧海蓝天。
(二)更加注重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市南,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惩侵害儿童犯罪,积极促进校园安全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着力强化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建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更加注重聚焦检察监督主业。全面推动刑事、民事、行政、控申、未成年人等检察监督工作转型升级,增强监督质效;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推行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力度;加强与监察委的机制衔接,依法高效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在刑事诉讼环节的工作。
(四)更加注重推进改革创新。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力推进公益诉讼,依法加强对资源环境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案件的监督;牢牢抓住“创新”牛鼻子,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五)更加注重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着力点,全面加强检察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持续提升检察工作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决心在区委和青岛市院的正确领导下,牢记全区人民的期望和重托,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时尚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区,更好实现“一个率先、四个走在前列”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