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日期:2018-03-16 1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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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3月15日,我院派驻检察室联合侦监科、民行科、执检科等部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

        活动现场,我院设立了法制宣传服务台,通过展示宣传板、发放宣传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大力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派驻检察室充分发挥“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职能,针对当下老年人非法集资诈骗多发态势,认真为群众展示、讲解非法集资的危害,并结合近年来办理的真实案件,引导群众辨别非法集资、捂紧钱口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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