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心系民生 倾力救助 服务群众无止境
市南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过程中,了解到受害人家庭经济情况非常困难,而且因为经济原因,受伤的伤情一直没有得到妥善治疗,遂积极协调该院第五检察部,及时申请给予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
受害人于某系青岛市崂山区村民,在市南区打工期间,因邻里纠纷与案件嫌疑人发生撕扯,其间倒地受伤,导致腰椎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件发生后,案件嫌疑人态度蛮横拒不赔偿,经公安机关和办案人多次做工作,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和解。
2021年3月25 日下午,办案人专门约见了案件被害人于某,详细了解其对案件的具体诉求。谈话中发现,受害人于某一家生活比较困难,自己受伤没有康复,无法工作,其丈夫系严重伤残,多年来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儿子也没有工作,一家三口目前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由于生活困难,伤情到目前未得到妥善治疗,一直没有完全康复。
谈话结束后,办案人立即将情况与第五检察部沟通,建议申请给予受害人一定的司法救助。第五检察部快速反应,很快办好了司法救助的相关手续,并与3月31日下午将共计6000元的司法救助款发放给受害人于某和其丈夫,并对受害人说,这些救助的钱虽然不能解决其生活困难的问题,但可以用来抓紧时间去治疗伤情,争取尽早康复,我们还会继续按法律程序尽力帮助他维权。受害人于某收到司法救助款后,非常意外和激动,连声感谢办案的检察官。
检察官同时还联系了市南法律援助中心为其咨询申请法援律师的相关程序,得到答复后,立即向于某耐心详细的说明了申请法律援助律师的程序,并向其提供了申请手续的模板。在于某从社区开具了生活困难等相关的证明之后,专门安排助理带着于某,到市南区援助中心办理了申请法援律师的相关手续。
服务群众没有止境。该院将继续全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办实事、开新局”上推出新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