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工作报告


[日期:2020-08-20 08:32:00]
来源:
作者: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0日在市南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钦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主动适应检察职能发生重大调整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全面更新检察工作理念,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对重要工作落实、重大事项办理等,严格执行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办理交办事项;加强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90余人次参加庭审观摩、视察评议等活动,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7件。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折不扣落实改革要求,顺利完成人员转隶、财物交接以及案件线索、涉案款物的移交等工作,共转隶人员23名、编制25名;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模式,做好检察环节工作衔接,从快批捕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
用心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定位和开展,出台服务三大攻坚战、新旧动能转换、服务民营经济、西部老城区复兴等多个实施意见,着力服务现代金融、现代旅游、文化创意等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做法获区委、区人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从快办理了王栎等2人向国外运输假冒耐克、LV近600万元案,陈建锋等3人销售假冒茅台、五粮液33万元案,王国平销售假冒“三江源”牌冬虫夏草17万元案等一批典型案件。着力防控金融风险,突出打击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金融诈骗、虚假理财、内幕交易等金融类犯罪,批捕39人、起诉48人,起诉金额3.6亿余元;对泽雨集团孔令奇等18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9亿元等一批重大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强化对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高度重视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严格落实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突出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从严从快办理危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10件,对4名情节较轻、认罪认罚的民营企业经营者作出不批捕决定。
用心用力保障民生维护民利。围绕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实开展危害食药安全犯罪等专项监督工作,对小饭店、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五小五周边”食药专项监督,办理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案件10件;从快批捕了涉嫌故意涂改生产日期、向10余个加盟店销售42万元过期冰淇淋原料粉的青岛优格公司总经理王东东等3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等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23人、起诉19人;依法办理了王占智等12人涉嫌“套路贷”案、李娜虚构中国移动公司投资业务诈骗10人2亿余元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着力优化便民服务,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深化检察环节“一次办好”改革,公开案件信息及法律文书等1022件次,接待案件查询、电子阅卷949件次,保持“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二、坚定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决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和“山东战役”决策部署,从快从严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会同监察委、公安、法院出台协作制度3个;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6件44人,批捕14件38人,依法不批准逮捕6人,起诉4件18人;向公安、监察委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6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依法办理了恶势力犯罪团伙王洋等11人、辛兆虎等9人涉嫌寻衅滋事等一批重点案件,做法被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办理的恶势力团伙徐永民等4人在五四广场等重点旅游区域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案被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采用。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投入平安市南建设,坚决落实维护稳定各项工作任务。扎实做好上合峰会安保维稳工作,先后派出68名干警投身峰会一线,以“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最高标准,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工作经验被省、市检察院和区委、区人大领导批示肯定,被高检院刊发。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5件322人、提起公诉383件553人。其中办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5件,办理绑架、放火、故意伤害等严重刑事犯罪36件,涉毒犯罪43件。从快批捕了涉嫌故意杀害两人、放火犯罪的嫌疑人周见臻和公安部交办涉嫌电信诈骗台湾居民4800万新台币的周杰森等19名犯罪嫌疑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决定不捕103人、不诉16人。切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深度释法说理,分级引导处置,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216件659人次。
全力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与区司法局会签全省首个《社区服刑人员救助办法》,向5名生活困难、积极改造的社区服刑人员发放了司法救助金1.5万元。深入司法监管场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30余次,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发生“脱漏管”问题。举行公开听证42次,就有争议案件举证释法、化解矛盾,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发出检察建议69件,就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整改落实。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青少年心理评估等活动21次,发放宣传材料7000余份、6000余人次接受法治教育,5件法治宣传作品获全省宪法宣传大赛二等奖等省级奖项,代表全市机关单位接受省“七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获得高度评价,获“青岛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三、全面加强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强刑事检察监督。与公安会签《关于建立“二三五”工作机制构建新型检警关系的意见》《退回补充侦查办案机制》《检察官对公安派出所区块化责任制》等制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件,追捕追诉56人,监督撤案10件。抗诉刑事案件6件,法院采纳6件。立案监督的刘海东非法销售药品70余万元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积极推进“捕诉一体”等工作试点和刑拘直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105件适用刑拘直诉案件从拘留、起诉到判决均在30天内办结,40%的案件适用认罪认罚。在全市率先与法院建立“远程庭审系统”,75%的案件直接远程开庭,节约了司法资源。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45人变更强制措施,办理的“何晓宁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获评全省精品案件。
做精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先后制定《检法司关于查处虚假诉讼协作机制》等9个工作规范,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6件。提请抗诉的2起民事纠纷监督案获再审改判,为两名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18万元;办理的方湧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经提请抗诉后获再审改判,解决了历经15年、9次裁判的房屋返还纠纷,被省检察院通报表扬;办理的高美玲申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监督案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协助省检察院办结的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促成历时三年三次诉讼、尖锐对立的双方和解,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在全市率先建立公检法关于拒执类案件办案会商机制,监督公安机关立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2件,为当事人追回执行款27万元,工作经验被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被高检院刊发;我院被确定为全省基层院民行检察工作联系点。
做优检察公益诉讼。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坚持以公益为核心、诉讼为手段、推动整改纠错为目的,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与监察委会签《关于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就线索双向移送作出明确规定;与税务部门会签《关于做好涉税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助力协税护税工作;在环保、食药、国土、国资和文物保护等领域开展“碧海”守护、“红瓦”文物保护、公租房欠租款追缴等专项监督活动,向5个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推动相关单位主动履职纠错,解决了一批公益损害问题,挽回国有资产损失200余万元。
做实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严惩校园暴力、校园贷和教唆、诱骗在校学生犯罪,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件24人;办理了全市首例对未成年被害人索赔医药费的刑事附带民事支持起诉案,支持未成年被害人索回医药费1万余元;针对个别经营场所多次发生未成年人酒后被侵害或违法犯罪等问题,向其管理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严肃整顿向未成年人售酒问题。与区司法局会签《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意见》,与湛山街道办事处、高邮湖路社区共建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助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深度开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良等领导来院视察未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从严治检不动摇,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以上率下,自觉用党章党规规范言行,落实民主集中制、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理论学习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工作;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解放思想大讨论”、赴延安开展党性教育等活动;深入30余个社区、学校、企业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16篇,协调解决实际问题9个;保持“全省理论宣讲基地”称号。
加强业务素能建设。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成立职务犯罪、食药环等5个专业化办案团队,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99件;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刑拘直诉、远程庭审、检务保障等20多个“标准化”工作规范,获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专家组评估肯定。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自查自纠,高检院案管办专程到我院调研案件管理工作经验。坚持“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组织干警赴西安交大、厦大等高校研修,开展阳光检察学堂“每月一讲”等活动,突出抓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学习培训,干警业务素养不断提升,400余篇调研宣传稿件被报刊、媒体采用,30余项经验做法被上级机关刊发推广,11个集体受到市级以上表彰,32名干警荣获全省最美检察官、全省峰会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执行区委、上级检察机关各项纪律作风禁令,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工作落实,严格奖惩兑现,提振了干警精气神。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治检,制定了5个正风肃纪规范,接受省、市检察院实地督查5次,班子成员轮流带班督察18次,编发督查通报53期。建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台账,开展廉政谈话48人次,继续保持全省“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荣誉。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发展与进步,是区委、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及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各驻区单位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呵护关爱、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主动融入大局、服务保障民生的措施还不够硬、实效性还不够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在拓展监督领域、提高监督质效等方面做得不到位。三是部分干警的业务素能还不能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存在本领恐慌、司法不规范、司法不文明等问题。对此,我院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区委确定的“工作落实年”。区检察院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决落实区委、市检察院工作部署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担当作为,奋勇争先,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率先走在前列,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检察工作,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突出位置,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区委、市检察院工作部署要求,依法履职尽责,回应社会关切,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更加有效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新旧动能转换、老城区复兴和民营企业发展等中心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三)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预防犯罪,化解矛盾,切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市南贡献检察力量。
(四)着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以捕诉一体化办案为重点完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以公益诉讼为重点完善民行检察工作机制,以检察建议规范化为重点完善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精准监督,不断提升检察监督的刚性、权威和实效;扎实做好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制度改革,全力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深化“标准化”“智慧检务”建设,助力检察工作不断提升质效。
(五)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以提高办案能力为着力点,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凝心聚力、锐意进取、苦干实干,为加快建设时尚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区,更好实现“一个率先、四个走在前列”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Copyright © 2017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7022784号-1

技术支持:山东大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