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17年度)“十佳政法人物”之吕强——一名公诉人的初心与使命


[日期:2018-01-19 1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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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强现任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是一名在公诉战线奋战了15年的人民检察官。15年来,他始终没有忘记第一次踏上公诉席时立下的誓言:不枉不纵、坚守公正。这份初心和使命,陪他从青葱岁月步入不惑之年,先后被评为“检察业务尖子”、“市十佳公诉人”、“省优秀公诉人”,2017年,因工作业绩突出,被省委省政府荣记个人一等功。
 
      初心:让每一名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刘某松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1989年杀人后潜逃外地20多年,死者的一双子女自小饱受失去亲人的痛苦却有冤难诉。吕强一方面多方走访已经退休的当年的经办人,完善证据链条,另一方面通过山东省检察院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这是青岛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核准追诉案件,最终有力指控了犯罪,给了被害人及其子女一个交代。事后,被害人家属分别将鲜红的锦旗送到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像这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案件还有很多。
 
      使命:让每一起犯罪无所遁形
 
     公诉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指控犯罪,法庭就是公诉人的“战场”。他参与公诉的聂某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平度“3.21”放火案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承办的郭某强等人抢劫案被评为“全省优秀诉讼监督案件”。
 
      “我们办理的案件,关乎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和名誉,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只要组织需要,我会在公诉席上一直站下去。”公诉战线上的十五个春秋,吕强同志用自己的青春与热血书写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树立了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用自己的朴实无华诠释了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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