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检察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官办公室


[日期:2018-09-05 1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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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全面传达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明确部署。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钦利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该院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各职能部门特别是侦监、公诉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长期的、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认真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会议强调:一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尽快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三要全面履职,突出打击重点,严格证据标准,规范文明执法,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研究涉黑罪名,对威胁政治安全、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和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力量以及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要从严打击;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四要加强密切配合,形成高压态势。出台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官办公室”;要与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强配合与监督,对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坚持和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捕诉衔接、疑案协商等工作机制;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依法从快从严批捕、起诉,确保打击效果,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出声威、打出实效,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发展环境,为平安市南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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